辽宁大学艺术学院
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
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《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》,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。
一、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
1.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。(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的考生,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)。
2.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3.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(一区)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。
4.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,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。
5.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。
对于外国语科目,不接收除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调剂。
6.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。
7.戏剧(不区分研究方向)[135102]、音乐(音乐教育研究方向) [135101]均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(领域)考生的调剂申请。
二、遴选原则
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格按照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,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、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,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。
三、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
接收调剂专业:[135102]戏剧(不区分研究方向)、[135101]音乐(音乐教育研究方向)
调剂系统首次开放时间:4月5日上午8时至4月6日上午8时。请登录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关注接收调剂专业相关信息。
四、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
1.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登录(http://yz.chsi.com.cn)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填报调剂志愿信息。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,并按时参加复试。
2.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。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。详情见《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》。
3.调剂考生采取等额复试的方式。
五、调剂录取工作
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《辽宁大学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。
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
六、调剂工作的监督
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、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,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。
辽宁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:024-62602984
本实施细则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,如同国家、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,按国家、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辽宁大学艺术学院
二○二一年三月